我市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05年启动,当时安排开展新农保积极性较高的敖汉旗和喀喇沁旗率先进行试点。2008年11月,我市林西县也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至此,我市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旗县达到三个。截至2009年6月末,这三个旗县新农保养老金滚存结余达2.9亿元,参保总人数上升到80229人,已有9089名参保农牧民退休。在今年4月10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09年,我市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破贫困瓶颈,探索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新途径
赤峰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率先启动新农保试点的敖汉旗、喀喇沁旗和林西县,在我市12个旗县区中,从财政收入到农牧民纯收入均排位于后面。从经济条件看,这三个旗县不具备开展新农保的优势。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破解广大农牧民“养老难”问题,他们勇挑重担,大胆实践,突破经济贫困的制约,积极探索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新途径,在吸取“老农保”经验教训的前提下,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个人缴纳,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互助共济”的新农保模式,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开启了贫困地区尝试新农保的先例,让辖区广大农牧民适时品尝到社会发展成果。实践证明,在现阶段,贫困已不是制约新农保试点的桎梏,只要思想解放,勇于担当,相对贫困地区也能开展新农保。
二、敖汉旗新农保试点情况
敖汉旗新农保试点工作,于2005年上半年运筹准备,同年
敖汉旗农保试点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可初步概括为:“政府组织引导与农牧民自愿相结合。农保基金以自我储备、互助共济为主,集体和国家扶持为辅。”
敖汉旗对老农保方案进行了更新改造。新方案在继承原方案优点的基础上,对参保农牧民参保年龄、领取待遇年龄、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给付标准、保证期等进行了制度改革。其概要情况是:女性农牧民的参保年龄为20—55周岁,男性农牧民的参保年龄为20—60周岁。缴费标准按上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20%、30%三个档次计算,费率为15%。例如,2005年的缴费标准,设200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900元,全年工资总额为10800元。如果参保人选择15%的档次,当年应缴保费243元(10800×15%×15%=243)。设定今后全市每年在岗职工的工资平均增长1200元,以后个人缴费每年递增27元(1200×15%×15%=27)。新方案规定,参保农牧民缴费年限不能低于20年。连续缴费满20年后,可以停缴,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继续缴纳,退休待遇相应提高。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20年的,可以向前追缴。有钱的农牧民还可以预缴。给付标准远远高于旧方案。其设计理念是:新农保支付标准高于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标准,让参保农牧民在5年内就领回自己的全部本息。如2005年的参保者,选15%的档次,连续缴费20年后,共缴纳本金9990元。退休时每月享受202元养老金。一年就能领回2424元。这样4.12年就能把自己缴纳的本金全部领回。
从实质看,新方案每位参保农牧民只有近5年的缓冲期,在领养老金的前5年,领取了个人缴纳的本息。5年以后,靠别人供养,且一直到去世为止。平均寿命按72岁预算,男保民有7年靠互助共济。女保民55周岁始领取养老金,有12年靠互助共济。很明显,新方案使参保农牧民没有一点损失,只有赚取。已经领养老金的人偿到了甜头,没到领取年龄的人看到了实惠。这就是敖汉旗农牧民踊跃投保的主要原因。
这种接力式的下代人养上代人的循环互养互助方式,费源有无保证?这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敖汉旗预测:全旗有54万农牧民,适龄参保者达30余万,10年内退休的农牧民总数约70000人左右。没退休正常缴费的农牧民与退休者之比约为5:1。即五名正常交费的农牧民供养一个退休者,费源有保证。若以后国家和各级政府再给农牧民注入养老财政补贴,将其纳入统筹帐户,费源将更为充足。
敖汉旗新农保实行每正常缴费一年加发2%基础养老金和两年增长一次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机制,并建立了老农保、城保与新农保的互转对接机制,金额可以互相抵顶。
敖汉旗农保试点工作另一个突出特点是,管理体制先进。他们在全旗14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养老保险所,每个养老保险所配备4—6人,由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垂直管理。每个养老保险所配备面包车一台,电视、电话各一部,电脑一台,切实做到了保障有力。在业务管理方面不存在扯皮推诿现象,工作质量和效率堪称一流。该旗农保工作正处于试验期,从扩面速度到缴费规模都创造了赤峰市历史之最。他们的独特做法和效应很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
三、喀喇沁旗新农保试点情况
喀喇沁旗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于2005年,到2009年6月末,在全旗298,631名农业人口中有31695人参加了新农保,有707名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民在指定银行领取养老金,人均月领养老金230元。
该旗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对新农保方案进行了修订。其要点是: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确定为,男60周岁领取,女55周岁领取。农民按全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10%、15%三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可以预缴,不定期缴和按规律正常缴。缴费标准灵活,丰年多缴,欠年少缴,重在积累。将投保人回本保证期设定为6年。即参保农民退休后6年就能领回自己缴费的全部本息。6年以后的养老金靠互助共济或未来的政府补贴。
2009年,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出台文件,旗财政每年对参保人员正常缴费的给于2%的缴费补贴,并确立了每年基础养老金上调2%的增长机制。
喀喇沁旗新农保试点工作管理规范,运转有序,效益明显,农民拥护,势头强劲。
四、林西县新农保试点工作于
我市林西县《新型农保暂行办法》特点是:参保农牧民缴费按上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50%、60%......100%标准选择,最高不超过300%,费率为28%。县财政给予10%的缴费补助。乡级财政和村集体根据各自经济条件给农牧民适当补助。计发标准和敖汉旗一样,参保农牧民回本期为5年。
上述三个旗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运行于国家及自治区新农保政策出台之前,下一步都面临着调整暂行办法,与国家新农保政策接轨问题。
我市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任务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农保的有关政策,打好基础,规范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9年,在我市原有三个单位试点的基础上,再扩展一至两个旗县区进入试点行列,使试点旗县区达到三分之一左右;2010年再扩展2至3个旗县区;2011年,使全市试点旗县区达到三分之二左右;2012年新农保制度覆盖全市,适龄农牧民参保率达到50%;2017年参保率达到80%;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