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但不少购房者买房时还是很关注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有关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满后如何续期的政策又有新动向。据媒体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该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总计有49条新增法条。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 尽管目前对70年到期后到底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的问题还说不准,但是这一消息出来后,引起了各方激烈的讨论。有市民表示,辛苦一辈子买了房,如果到期后还得续费,那岂不是相当于一辈子都在租房子住?而更多的市民对这一政策条文持质疑和反对态度。不过相关人士纷纷表示,住宅用地续期涉及70年后的事情,一切都无定数,其实市民无需担心。 ●我国住宅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50年,不到70年就可能被拆了 ●现在的购房主力70年后已过百岁,房子问题早是下一辈的事了 楼住不了70年何谈70年后事 尽管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满后如何续期的问题尚未有定论,但是这一消息出来后,还是引起了业界人士的注意。而普通大众则是更担心今后住宅用地到期后,还得缴纳费用才能继续居住,心理上难以接受。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大众的心情可以接受,但毕竟是70年后的事情,不用过于操心。 首先是如何保证住宅70年屹立不倒。“现在来讨论70年后的土地问题,我认为倒是首先要看看,70年后房子究竟还有多大的使用价值”,一开发商笑称道。据悉,我国住宅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50年,但是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即被拆除,早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有关机构曾统计过,国外100多年的住宅都能用,而我国住宅寿命平均只有30年左右,不少20多年的住宅就因为质量或者规划调整等问题而被拆迁。以此来看,现在绝大多数住宅都达不到70年的寿命,超不过土地的使用期,如何续期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住宅50年设计寿命和70年土地使用期不对接的问题曾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引起过争议,后因设计寿命若提高至70年,设计标准、建筑成本都要提高而不了了之。 政策随时会变现在操心没意义 住宅寿命问题后,还有人的寿命问题。“现在讨论这个真的没意义”,广州知名房产研究专家韩世同认为,“最早的商品房到现在还不到30年的时间,涉及到期后怎么续期以及收费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下代人的事情了。”据了解,现在买楼的中坚力量是30~40岁的中青年人,70年后基本上都已过了期颐之年。“到时人还在不在,即便人在,但还在不在这个房子住,都是没影儿的事情,何苦操心”,市民艾女士表示。 不过,一些市民对记者表示,并不是仅仅担心自己身前的事情,无非是为子孙后代考虑,希望下一代能轻松点,不用像自己那样当房奴。对此有关专家则表示,这种担心也没必要。未来国家政策都还会变化,例如遗产法、继承法等等,可能像国外一样,继承而来的财产大打折扣,跟续期缴费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了。“就算其他法律法规不会变化,住宅用地70年期限的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化”,业内人士表示,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在坚持国有的基础上,在操作层面已经发生变化。最明显就是土地进入市场流转,改变了以往国家和集体既是所有权人也是使用权人的做法。土地政策还会不断变化,说不定70年后土地政策会在产权上有所突破,进而有部分私有的可能。“用现在的认知去预测70年后的事情,非常不切实际。” 70年后无偿续期被调整 国土资源部某官员:不能说“根据规定自动续期”,就代表满70年的住宅可能“有偿”续期,住宅满70年是否有偿续期并无定论。“有偿续期”的推测,也与制定《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的初衷不一致。 广州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至今没有收到《土地管理法》相关的征求意见稿,对于住宅续期问题,《物权法》已有相关原则,具体如何处置,要收到征求意见稿再说,而且各地的标准并不一样。 专家建议用物业税调节 “住宅用地有偿续期本来就该有的”,合富辉煌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说。 黎文江认为,在住宅用地有偿还是无偿续费上,政府还没有下定论,这就给今后的政策预留了空间。他建议通过修改物权法,用物业税的办法来代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此解决住宅用地续期收费问题。他表示,现在地价占到房价的40%,而一次性缴纳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更加重了土地成本,造成房价居高不下。如果将部分土地出让金转为物业税的形式,既可降低地价,也可以解决今后续期的问题。 算算账:年限少五年相当于多付十几万 若A房土地期限从2000年算起,B房土地期限从2005年算起,两个房子总价都是100万元。到2070年时,两房都居住了60年,但是A房的土地到期需续期,而B房还未到期。假定续期费用为1300元/m2,那么A房又要支付13万元的土地价格。这样算来,同样是都只住了60年的房子,A房购房总价为113万元,而B房则还是100万元。 记者观察:征求意见稿怎能缺了民意 住宅用地70年后或有偿续期的消息公布后,在普通大众中的确引起了不小的波动。尽管大家都知道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到期后可以续期。但是一旦涉及到续期收费的问题,大众的心理便无法承受了,对此异议不断。不过记者认为,就像专家和有些业主所说的,对此不必过于揪心。一则70年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再则现在建筑设计寿命一般是50年,还没到70年就得面临拆迁的问题了,还谈什么续期呢? 不过,从这个事件来看,倒是有个问题引起记者的注意。该“征求意见稿”既然是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而且为征求意见的,为何仅仅在内部征求意见,而不对外向民众征求意见呢?社会在不断进步,涉及大众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上,也不应该忽视民众的声音。在记者看来,民众对于这一消息的批评,其实更多的是对有关部门忽略民声的不满,因此期待这一政策以后能给民意的表达留有一定的空间。而且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就算不征求民众的意见,也别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样模糊的字眼,该怎样就怎样,别看着貌似原则性很强,其实却缺乏明确的操作性。
我国住宅设计使用寿命50年 何谈70年续期
发表时间:2009-03-30 08:10 作者:miffy.little 共 0 位网友发表过评论
相关文章
- 中粮集团副总裁、中粮置业董事长史焯炜:“大悦城”品牌进驻上海指日可待 (11-10 16:58)
- 摇号卖豪宅 华润-外滩九里数小时告罄 (11-06 16:43)
- 三亚凤凰岛 投资“海地产” (10-29 10:20)
- 九年麦田 与中介行业共成长 (10-20 11:10)
- 海南鲁能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新名片 (10-09 13:14)
- 网站热线火爆 预示“银十”购房热潮将至? (09-21 16:52)
